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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学院2019届毕业实习实施方案

【来源:教育学院2019届毕业实习实施方案 | 发布日期:2021-10-22 】

一、毕业实习实践目的、任务和要求

毕业实习实践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生必修的综合实践性环节,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实践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实习的组织与管理,根据《安顺学院教育实习规程》和教务处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,结合我院2019届毕业生的专业特点,特制定以下实习方案。

二、毕业实习实践领导机构及其成员

成立教科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领导和落实实习工作。成员名单如下:

组 长:李镇译、师文慧

副组长:邱天龙

成 员:班永飞、杨颖、杨集梅、杨爽、郭雯、柴洁余、蔡林、刘顺华、伍志鹏、叶盈、钟红梅、朱晓群、刘伟、李尚红、刘琳、罗思亮、孙霁、全小山、龙定江、马微微、王文娟、李晓芸、丁俊锋、谷陟云、胡蕾、贾玉雪、李启念、殷琳、汪丽荣、党韦强、孙霁、罗军兵、杜艳。

三、毕业实习实践方式与内容

我院2019届毕业生共有应用心理学、学前教育两个专业,共计48+58=106人。本次实习主要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,确有特殊原因需分散实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,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分散实习。具体的集中实习单位和学生人数分配如下:

1.应用心理学专业

实习单位及人数分配:幺铺中学(20人)、安顺市九小(20人)、黄果树中学(2人,学校安排的集中实习点)、二铺中学(4人,学校安排的集中实习点),2人分散实习。

2.学前教育专业

实习单位及人数分配:安顺市第二幼儿园(15人)、安顺市实验幼儿园(16人)、安顺市第一幼儿园(18人)、西秀区机关幼儿园(6人),3人分散实习。

我院于2018年5月30日召开实习动员大会,参加人员为2019届毕业生、班主任、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,部分实习指导教师、以及实习工组小组成员。2019届学生离校前须与教育科学学院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。实习生需要将实习介绍信带到实习单位签字盖章,并由家长确认签字后,于2018-2019第一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将实习回执寄回教育科学学院。

院里安排相关教师对所有学生实习进行指导,所有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均应按学院实习工作的有关要求,在学校完成毕业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2018年9月前到实习学校及实习单位报到,毕业实习的时间为月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,共20周。对集中实习的学生,相应指导教师需全程参与指导,严格管理,要求指导教师采取与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电话、电邮或实地抽查等方式协商指导,确保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。实习结束后,将实习生成绩和各项表册一起收齐带回,并按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生。对分散实习的学生,要求指导教师采取与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电话、电邮或实地抽查等方式协商指导,确保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
四、毕业实习实践考核安排

学生于2018-2019年第二学期开学时返校报到注册,上交实习手册、实习总结、社会实践调查报告、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等相关资料。我院于2018-2019年第二学期前四周内组织实习成绩的考核及评定工作,由各指导教师完成实习手册、实习总结、社会实践调查报告、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、专业知识案例分析报告、照片等资料的审阅、听实习生讲课、实习汇报等考核环节,根据实习情况评定实习成绩,并完善实习手册。

毕业实习成绩严格按照学校要求,根据实习手册评分标准进行评定。其中集中实习学生的考核参考实习单位与带队老师的评价结果,根据学生试讲(汇报)以及实习材料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。所有实习成绩分优、良、中、及格与不及格五类。

五、毕业经费预算

我院2019届实习生共48+58=106人,其中应用心理学48人,学前教育58人,按照100元/生,实习经费共计10600元,本院实习指导费折算成课时。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
1.实习前试讲或方案设计指导:每学生记1学时。

2.分散实习监控:每学生记1学时。

3.实习材料评审:每两名学生记1学时。

4.成绩评定:每名学生记1学时。

5.集中实习管理:根据实际工作不同,每位集中实习指导教师按2-10学时计算。

6.实习过程管理:包括实习动员,实习过程走访实习单位指导监控学生,实习成绩审核,实习总结等。每位管理人员记2-10课时。

六、实习学生具体分配名单(略)

七、带队教师负责实习点的安排及工作要求

(一)具体安排

1.安顺市第一幼儿园:刘琳

2.安顺市第二幼儿园:李尚红

3.安顺市实验幼儿园:蔡林

4.西秀区机关幼儿园:朱晓群

5.幺铺中学:杨集梅

6.安顺市九小: 郭雯

(二)工作职责及要求

1.负责监控实习点学生实习的进展;

2.负责监控教育科学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;

3.负责与实习单位及其指派教师沟通和协调;

4.带队教师到各实习单位需要做好指导记录,并填写《附件3:安顺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带队教师监控记录表》,每个月一次,实习期至少四次;

八、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

(一)分散实习指导

每两周需要提交一次《附件1:安顺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实习指导及监控记录表(分散)》并提供证明材料。

(二)集中实习指导

每两周需要提交一次《附件2:安顺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实习指导及监控记录表(集中)》并提供现场指导学生的图片、学生教案等支撑材料。

(三)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前试讲,实习指导教师需要对学生进行指导,并且在教案(活动方案)上签意见,试讲结束后将教案交到院里。

教育学院

2018年5月10日